发布时间:2025-10-15 17:02:43    次浏览
黄晓姝经过八年努力,广袤的青海农牧区5000多个村庄已经整治过半。全省的农牧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推进,环境保护的组织管理体系正逐渐向农牧区延伸,农牧区环境状况的家底正一步步被摸清。然而,当前农牧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依然存在不容小觑。从外部看,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牧区转移等种种环境问题依然严峻;从内部看,生存需要及经济利益驱动导致农牧民及政府对农村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够,环保宣传不足及农民自身文化素质制约,导致环保意识不强等等现象,已成为制约农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把农牧区环保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已经成为青海的重要任务之一。“环境就是民生,生态就是民生。”因此,我省还需要继续建立长期稳定的农牧区环保投入机制,提高政府对农牧区的环保投入力度,完善农牧区环保规章。健全农牧区环境保护、农牧区卫生管理的有关制度,使农牧区环境管理步入法治轨道。加大农牧区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村规民约》,设立轮流的乡村环保岗位,实现村民的相互监督。让以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为基础的环保工作,成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同时,拓宽农牧区环境保护融资渠道,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农牧区生态环保多渠道投入机制,采取政府投入、部门支持、农民自筹、市场运作、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牧区环境治理工程建得成、用得起。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牧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舆论阵地,用身边的例子、农牧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注重环境知识和技术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农牧区基层干部的环保培训,让他们自觉做环保带头人,帮助农牧民走上“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青海视察时所说的“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站立在三江源头的青海,生态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十三五”期间,青海每年将继续安排300个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的环境整治项目。在三江源地区,加强牧民定居点公共厕所建设,远离县城的乡镇适当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或焚烧设施;在柴达木地区,加强农牧业产业化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东部河湟地区,与湟水河水污染防治紧密结合,有选择地开展人口集聚、具备条件的村镇小型湿地建设。同时,结合青海湖环湖周边整治、可可西里申遗环境整治等工作,对重点景区、重点交通沿线、城镇周边持续开展工作,巩固家园美化行动整治成效。让我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真知灼见,携起手来共同建设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的社会主义农牧区。